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05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6〕31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里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乡村规划和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11-445281-04-01-536081。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里湖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里湖镇的河头、富美、庵埔、新池内、新松等5个行政村,主要包括:建设排水管网13000米,建设排水沟渠2480米;改造垃圾收集点21座,外立面整治提升18万平方米,“三线”整治31700米;建设停车场共7150平方米,原有停车场划线1500平方米,设置316个车位和74套充电桩,建设道路26条100000平方米,改造道路10条10000平方米,人行道6条19500平方米;建设农村路灯970套,建设安全护栏8600米,改造池塘1座4000平方米,改造健身公园、篮球场7个10390平方米,改造提升其他农村基础设施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4629.82万元,其中:工程费12357.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1.53万元、预备费682.97万元、建设期利息287.50万元。所需资金由里湖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里湖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11-445281-04-01-53608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629.82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12999.6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6年25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