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38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惠铁路普宁北站
站前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揭惠铁路普宁北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梳理普宁北站周边车流与人流,改善区域微循环,减少因停车困难和公交设施不足导致的交通拥堵现象,提升城区东北部的通达性与出行体验,同意揭惠铁路普宁北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2-445281-04-01-583265)。
二、项目位于普宁市中心城区东北部,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公顷,主要建设地下停车场、公交首末站以及站前广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地下停车场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约294 个,其中配备慢充充电桩50个;建设垂直电梯、智慧停车系统等。2、公交首末站面积约8400平方米,包括地面停车位40个,其中配备快充充电桩10个;建设候车登乘区、智慧停车系统等。3、站前广场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设疏散广场、入口标识等室外相关配套工程。4、建设站内配套道路约4000 平方米。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9276.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077.67万元,设备购置费24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3.60万元,预备费 270.19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由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中心城区东北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