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137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中央寨村等国道324南侧产业用地(A-18单元)
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云落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中央寨村等国道324南侧产业用地(A-18单元)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中央寨村等国道324南侧产业用地(A-18单元)场地平整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7-445281-04-01-125599)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建设地点: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中央寨村等国道324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主要对现有工程范围内场地进行清表,平面总面积约72000平方米,清表厚度为0.3-0.5m;砍除胸径φ≤10cm的乔木,约4000棵;砍除胸径φ≥10cm的乔木,约1400棵;拆除场地内简易铁皮屋,约1800平方米,铲除硬化地面及路面,约1000平方米;拆除其它构筑物、围栏等;新建8条5m宽临时道路,20cm厚碎石面层路面,底层素土夯实,总长度约为1500m;新建DN2000II钢筋砼管,长为230m;钢筋混凝土井10座。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26.03万元(附件),其中工程费用29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9万元,预备费用9.49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中央寨村等国道324南侧产业用地(A-18单元)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中央寨村等国道324南侧
产业用地(A-18单元)场地平整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