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148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阳普宁产业园区
(大坝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大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揭阳普宁产业园区(大坝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揭阳普宁产业园区(大坝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7-445281-04-01-426778)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7265.29万元(附件),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286.03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300.00万元,征地赔青费用8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1.39万元,预备费用307.87万元。
三、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揭阳普宁产业园区(大坝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揭阳普宁产业园区(大坝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