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3〕92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洪阳镇污水
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及新增配套管网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普宁市洪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及新增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有效提升我市榕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6-445281-04-01-700928。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洪阳镇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扩建工程土建规模为2万m³/d,设备按照1万m³/d规模配置,提标改造规模为1万m³/d;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 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在一期提升泵房内安装替换设备;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生化池与二沉池;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工艺;消毒采用紫外消毒;扩建鼓风机房、变电所、脱水机房、加药间及综合楼等;配套新建DN200-DN500污水管道约32.6km。工程主要服务范围为中心镇区及镇区外三个农村(洪阳镇镇区城内居委会、城外居委会、东村、西村、南村、北村、昆安村、和安村、新安村、水龙寨村、鸣岗村、后山村、前山村、厚田村、岐岗村,镇区外宝镜院村、丘塘村、龟背村)。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2511.50万元,其中:工程费17321.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9.50万元、预备费1660.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应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洪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及新增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6-445281-04-01-70092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