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12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人民医院
新院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持续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意普宁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45281-04-01-885976)。
二、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5.01 亩,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设计床位为 2500 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科研教学楼、传染科楼、地下停车场、设备房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390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2721.89万元,设备购置费11242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205.95万元,工程预备费用20005.56万元,建设期利息21645. 60万元。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项目单位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多渠道统筹解决 。
四、项目由普宁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燎原街道光南村北二环与广达北路交接处。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