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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科创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9 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5〕135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科创中心

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科创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强化产学研协同,推动技术创新,助力我市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同意普宁市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5281-04-01-376780)。

二、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选址于纺织印染环保处理中心核心区,利用创时尚科创大楼现有空间建设普宁市科创中心,科创中心包含:科研交流中心、科技展示厅、企业孵化中心、企业培训中心、户外沙龙、行业检测服务试验中心等空间,打造“研-检-孵-训”四维生态平台。项目改造面积约4156.30平方米。

二期选址于普宁市纺织服装城,新建一栋框架结构的科创中心大楼,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主体结构、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设备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8616.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3823.39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4171.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71.39万元,预备费250.97万元。其中:一期匡算总投资1199.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73.39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53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5万元,预备费34.95万元。

二期匡算总投资7416.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250.00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3639.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1.84万元,预备费216.02万元。一期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在东莞市帮扶资金中统筹解决,二期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科技局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四、项目由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建设。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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