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197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普宁市里湖镇
蓬和村茶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里湖镇蓬和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2025年普宁市里湖镇蓬和村茶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5年普宁市里湖镇蓬和村茶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11-445281-04-01-983036。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里湖镇蓬和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蓬和村九斗茶厂,面积约1.54亩以钢结构、墙高度5.6米、地硬底化。
五、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00.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5万元、预备费1.0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下达2025年各级(中央、省、东莞、揭阳、普宁本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通知》(普农【2025】41号)安排补助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