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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麒麟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02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5〕194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麒麟镇人居

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麒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麒麟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力推进美丽圩镇建设,主动加快培育省级典型镇村建设,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同意普宁市麒麟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5281-04-01-681381)。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建设绿美生态小公园、小广场,占地面积约2830平方米,配套停车场建成28个车位,含14 个充电桩;对省道237三线进行整治路段长约3.34公里;建设麒麟镇乡村服务综合体,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麒麟乡镇公共服务提质项目,改造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小公园周边风貌提升约0.38公里。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9450.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1.44万元、预备费439.5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19.6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麒麟镇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

四、项目由普宁市麒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麒麟镇奇美村及省道237沿线。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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