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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博物馆配套建设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02 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5〕198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博物馆配套

建设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博物馆配套建设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强化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普宁城市品位,同意普宁市博物馆配套建设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5281-04-01-195913)。

二、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确权面积)为5420平方米,建筑主体占地面积11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5.77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地下室面积1355.25平方米,设置设备房、生活水池、消防设备房、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设备控制室和空调机房。

2、一楼面积1147.5平方米,设置游客中心、虎头埔古窑、文创产品展区、临展区和安保室等。

3、二楼面积1116.78平方米,三楼面积1089.53平方米,这两楼设置普宁通史固定陈列、名人介绍(方耀、方方、杨石魂、庄世平、柯华等)、郑大进古墓、德安里大沙盘和临展区。

4、四楼面积1062.55平方米,侨批展示、侨领名人展示固定陈列。

5、五楼面积1032.29平方米,展示红色文化(八一纪念馆、大南山红色基地、九江陈氏祖祠)和大南山石刻革命标语。

6、六楼面积1009.02平方米,设置美术馆(放置赖少其、方楚雄等普宁书画家的作品)和文物收藏室。

7、七楼面积982.85平方米,设置报告厅、装裱室、摄影室、修复室、阅览室、鉴赏室、藏品库房、档案室、前台接待区、候客休息区等配套用房。

8、馆外配套停车场及绿化,建筑物外墙LED户外大屏、楼体三面广告牌。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75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5.35万元,设备购置费用3019.8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820.78万元,预备费约376.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7.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由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南侧群众文化交流中心B座。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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