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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交管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停车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4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5〕218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交管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停车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公安局:

《关于审批交管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停车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交管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停车配套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5281-04-05-663620)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云落镇新星管区广汕公路边(324国道)西畔山地乌鸦崎地段。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普宁市交管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停车配套工程,面积约24.86亩,建设查验场配套停车场;其中:场地进行清表面积7956.97平方米(约11.93亩);场地清表后进行土方平整面积约为3190.29平方米(约4.78亩),根据现状机动车查验场弯道边缘标高降低35厘米(清表厚度)进行确定;场地硬化作为查验场配套停车场,面积约4911.76平方米(约7.37亩)。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10.02万元(附件),其中工程费用102.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4万元,预备费用1.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4个月。

六、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交管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停车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交管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停车配套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费用

102.9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94

预备费用

1.09

总投资

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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