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221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大坪镇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大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大坪镇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强化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底盘,优化公共服务配套,提升镇域综合承载力,同意普宁市大坪镇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5281-04-01-797154)。
二、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重点展开以下建设:1.街区风貌提升项目:对镇区及善德村、大坪村、埔岭村、新竹村等重点区域进行风貌整治,总面积约2200平方米;其中,镇区便民服务广场提升760平方米,设置特色展销摊位95个;实施善德村“四小园”改造100平方米及沿街设施提升1000平方米;开展镇区、大坪村、埔岭村及新竹村“三线”整治,总长度约290000米;同步推进上述村庄沿街立面及设施提升,总面积约17200平方米。2.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重点提升沿河交通与停车设施;改造重建跨河桥梁1座,长度12米,桥宽6米;实施美丽河道工程,包括排洪沟整治2000平方米及沿河道路升级4300平方米,其中北侧新建400米长人行道,东侧新建450米车行道。利用闲置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2处,总面积4150平方米,其中善德村停车场2826平方米,大坪村停车场1324平方米,共设置停车位166个,并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66个。
三、项目总投资7550.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39.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0.49万元、预备费543.98万元、建设期利息207.20万元。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大坪镇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
四、项目由普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大坪镇镇区。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