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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内涝高风险区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东部创新城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13 17:0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6〕42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

内涝治理项目——内涝高风险区排水管渠

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东部创新城片区)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内涝高风险区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东部创新城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补齐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升我市城市内涝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内涝高风险区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东部创新城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602-445281-04-01-366110。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城区东北部。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d300-d2000雨水管道约为30.5公里,新建箱涵暗沟1000×1000-3000×2000约为5.2公里,清淤疏浚并重新石砌护坡修复行泄水通道5000×2000约为165米,清淤现状明沟2.4公里,总治理长度为38.4公里;新增河道排口8个,新增矩形电动闸门1座,新建一体化泵闸4座,新建蓄水调蓄池1座;新建DN1650泄水通道,并在跨越南环大道路口时采用2×DN1000双管倒虹吸顶管过路等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36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602.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7.18万元、预备费680.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内涝高风险区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东部创新城片区)

项目代码:2602-445281-04-01-366110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内涝高风险区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东部创新城片区),估算总投资23600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22268.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6年21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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