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73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洪阳镇人居
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
(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洪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洪阳镇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洪阳镇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5281-04-01-45029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洪阳镇镇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洪阳镇中山东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洪阳镇政府后,该道路长度约350米,宽度约6-8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加盖沥青、排水系统、雨水篦子、老路病害处理等。2.洪阳镇镇区“三线”整治项目:在洪阳大道、城顶路、S236镇区段等主要交通线路及镇政府周边、百里桥溪等区域进行三线整治。3.洪阳镇龙宝大道人行道建设工程:项目位于龙宝大道(水龙寨村至厚田村段),建设宽约3米,长约550米的人行道。4.洪阳镇南商场西侧1-10街路面提升工程:南商场西侧1-10街路面填补,加铺设沥青长380米,宽约7米。5.普宁市洪阳镇府前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政府周边,是连接省道236交通干道,该路段长约365米,主要包括道路加盖沥青、道路画线、绿化带拆除、井盖提升等相关配套建设。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65.76万元(附件2),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15.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04万元,预备费用4.8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2026年“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58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洪阳镇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1)。
七、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普宁市洪阳镇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1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洪阳镇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512-445281-04-01-450292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普宁市洪阳镇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