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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侨镇区部分道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15 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6〕9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侨镇区部分道路

风貌品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普侨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侨镇区部分道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普侨镇区部分道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5281-04-01-285469)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普侨镇主干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主要对县道109入口至幸福路路段进行“白改黑”,沿线绿化风貌提升,近G238路东增加排水设施;改造吉祥路东段,路段全长700米,梳理道路两侧人绿化,提升人行道及两侧绿化品质,对重要节点进行提升,增加交通标线,规范停车位;对普侨镇汕湛高速连接线(普侨段)路侧从花古岩寺至桥梁全长1.48公里的路段道路两侧进行亮化及绿化风貌提升。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685.47万元(附件2),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16.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86万元,预备费用26.3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2026年“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普侨镇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1)。

七、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普侨镇区部分道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1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侨镇区部分道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604-445281-04-01-285469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侨镇区部分道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概算总投资685.47万元,其中招标概算金额616.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6年5月15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普侨镇区部分道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建安工程费用

616.2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2.86

预备费用

26.36

总投资

6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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