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侨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普侨镇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普侨镇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0-445281-04-01-345989。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侨镇辖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更新改造DN100-DN1100供水主管约15.2公里、DN50以内供水支管约42.8公里;新铺设DN100-DN1100供水主管约6.9公里。改建加压泵站1座,规模18000m³/d;路面破除及修复,配套建设供水管网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484.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6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3.95万元、预备费554.3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正常使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