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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9 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普发改投审〔2025〕13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阳市普宁市

广太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太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优化资源统筹配置,科学整合项目,充分发挥典型镇培育资金效益,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10-445281-04-01-992567。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广太镇辖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一期)分为3个子项目分步实施,分别为:(一)广太镇湖内村河滨路建设工程:实施湖内村河滨路建设工程,新建河滨路长度约500米,道路宽度约12米,改建湖内村道路长度约300米,包括道路、人行道、照明等;(二)广太镇商业街环境提升项目:广太镇区商业街及周边风貌提升,包括外立面提升、破损店招修复更换及三线整治;(三)广太镇仁美农贸市场环境风貌提升项目(一期):仁美农贸市场改建约2500平方米及周边风貌提升、菜场配套设施提升。

五、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242.33万元,其中:工程费1030.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04万元、预备费36.18万元。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69次(2025)12号)文件精神,项目所需资金除省下达的典型镇培育资金外,不足部分资金由广太镇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510-445281-04-01-992567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估算总投资1242.33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1030.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102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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