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163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科创中心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强化产学研协同,推动技术创新,助力我市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10-445281-04-01-376780。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辖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产业园区服务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位于揭阳普宁产业园区(省级),分两期建设。一期选址纺织印染环保处理中心核心区,改造创时尚科创大楼2-4层(4156.3平方米),建设纺织服装产业检测研发区1013.1平方米、企业孵化单元1517.2平方米、成果展示交流区1065平方米及配套公共活动场地561平方米,提供“研-检-孵-训”四维生态平台。二期选址纺织服装城,新建6500平方米产业创新配套大楼(框架结构),含研发用房、公共实验室、孵化加速区,配套机电、室外基础设施及检测、智慧管理等设备,聚焦产业创新服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8564.10万元,其中:工程费3823.39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4171.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24万元、预备费249.44万元。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1199.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3.39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53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5万元,预备费34.95万元。二期总投资7364.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50.00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3639.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0.69万元,预备费214.49万元。一期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在东莞市帮扶资金中统筹解决,二期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科技局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10-445281-04-01-37678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