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2〕150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梅塘镇镇政府
对面引榕河两岸风貌提升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梅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梅塘镇镇政府对面引榕河两岸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镇区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实现乡村振兴,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7-445281-04-01-326485。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梅塘镇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引榕两岸部破损石篱修缮200立方米,1020米石栏杆,1045平方米石板步行道,850平方米绿化带,30座6米高路灯,杂草清理1000平方米;北岸280米长7米宽道路,溪底清淤720立方米,3座桥修新点缀,镇东路与镇南路交汇处宣传栏设置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01.02万元,其中:工程费284.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