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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28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普宁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条例》要求,公开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组成。本报告有关资料的电子版可在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ning.gov.cn)查询。


  总体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普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不断完善审批机制和公开发布机制,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建立工作机制,提升质量。严格按照《条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订了《普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行政复议案和政府信息依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案。

  (三)、形式多样,内容充实。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依托警务公开栏公开公安局和各派出所等部门的职责、行政职能、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在全市的窗口单位提供办证程序、办事指南公开手册等,通过电子触摸屏、呼叫机、LED宣传栏进行信息公开;在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揭阳、普宁警讯、普宁交警、普宁禁毒等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新闻传媒,适时报道公安动态新闻和阶段性成效、战果。

本年度,我局在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我局年度决预算、年度报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共89条信息,答复留言中心信息13条;在各公众号中推出报道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电信诈骗”、禁毒两打两控、“五城同创”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信息1410多条;在报刊和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其中在中央级媒体报道45篇(条)、省级媒体报道180篇(条)、市级媒体报道147篇(条)。

  (三)、督促检查,逐步规范完善。重点检查全市各派出所和局窗口等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信息公开渠道,检查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臻规范完善。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8

147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9

-1

349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0

1468

行政强制

21

0

1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46925137.00元


三、依申请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普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和进步,但对照上组级要求和公众的期望,仍有不足之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未能及时有效的公开等。

  在以后工件中,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加强监管、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积极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普宁市公安局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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