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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6 21:5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推动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24年, 普宁市公安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了43项政务信息,答复留言中心29条信息,在各公众号中推出报道市公安机关践行“三个最”、“靖阳2024”专项行动、法治宣传“三进”活动等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信息203条;在报刊和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其中在中央级媒体报道38篇(条)、省级媒体报道212篇(条)、市级媒体报道587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做到件件有回应,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普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维护和内容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出入境、户籍、交警、治安和各派出所纳入日常督查重点,检查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臻规范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24.0668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普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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