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在高埔镇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举行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阴山径水库经营权出租招标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高埔镇南营村阴山径水库经营权(包括高埔镇南营村阴山径水库占地及地面上大坝、输水函管、溢洪道等水库枢纽建筑物的使用权),地点位于高埔镇南营村,水库于1958年12月兴建,1965年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24年6月完成除险加固,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22km²,总库容86.69万m³,是一宗灌溉、防洪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租赁物的租金评估起租价计16500元/年。
二、招标方式
公开竞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和加价,标底价每年16500元,每次举牌加价为100元/年,按最终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南营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镇纪委、司法所及南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租赁期限
该经营权租期为20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1年至第10年为一个计租金期(按中标报价额计算)。第11年至第20年为第二个计租金期(在第一个租金期的年租金额增加5%)。
四、报名须知
1、本次竞标只面向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村民以及其周边村(大星村、头寮村、下营村、山下村)的村民投标。
2、投标方可于报名时自行到租赁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环境、结构、使用条件及质量、现状、性状及其使用的瑕疵,并认真查阅招标文件、由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者,则视为已明示清楚并同意招标文件内容、租赁物的环境、现状、性状、使用条件及同意合同条款约定。
3、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址: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5、竞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00。
6、竞标地址:高埔镇政府5楼。
7、投标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高埔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预交人民币2000元为竞标保证金,高埔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方有效(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8、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视为已明示放弃保证金所有权利,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委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南营村集体所有。
9、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之日起7天内,须同高埔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
10、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高埔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高埔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田先生 13421131905
代理机构: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温先生 18300158715
七、其他事项
有意竞标者,报名时:村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收据。
普宁市高埔镇农村产权交易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