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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03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委会: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于每月13日、28日将水域环境整治进展情况(包括问题整改台账、典型经验做法等)报送镇水利所。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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