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农业农村领域补贴资金的通知》(普人社通〔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力争到2025年4月底,实现所有直接发放到人到户的农业农村领域各项补贴资金原则上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