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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太镇党群服务中心部分业务办理所需资料指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07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条件:一二级残疾及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符合以上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残疾证原件;

  4.申请人本人农商银行卡或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开户行为农商银行的社会保障卡(需有激活),有其中一卡即可。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持有第三代残疾人证的生活困难残疾人;

  由个人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残疾证原件;

  4、申请人本人信用社存折原件;

  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可由残疾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它委托人代为申请。

  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2、相关证明材料: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申请人开户的邮政存折复印件;

  4、满十八周岁在读家庭成员需提供在读证明。

  四、申请特困救助供养人员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开户的邮政存折复印件;

  3、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五、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有效居住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门证明及费用支出单据;      

  5、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及费用支出单据;  

  6、遭遇困难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开户的邮政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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