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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转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25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各村委会: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管理,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转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普农函〔2026〕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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