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林业工作,保护青山绿水,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年年初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压实各级防火责任。
二、每年十月至次年四月是森林特别防护期,气候干燥少雨,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媒介,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扎实开展日常巡护,严防山火发生。
三、认真落实林长制要求,做好常规巡林拍照及台账归档建档工作。
四、要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违规上山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建房建坟墓。
五、要组织力量开展巡查,严厉打击乱拉鸟网等违法捕鸟行为。
六、要对近三年绿美植树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做好除草、扶正、保活等管护工作,及时移除死树并补种。
七、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人员上山加强巡查,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八、发现山火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上山扑救,并按规定及时向镇报告。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