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干部陈炯嘉同志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原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现予公告:陈炯嘉,男,执法证号19200297432。
补办证件期间,凡持陈炯嘉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