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爱卫办《转发广东省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暨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普市爱卫办〔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村(社区)于5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含3-5张现场活动照片)报镇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陈舜波。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