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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遗失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19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镇原干部陈伟源同志,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号:V470637)不慎遗失。依据相关规定,现已对其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的该证件予以注销,并宣布证件作废。

  鉴于陈伟源同志已调离本单位,且不再从事基层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故无需为其补办上述遗失的行政执法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持陈伟源同志原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均属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对于此类冒充行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相关检查,并可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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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遗失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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