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赖国浩 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杨 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罗李明 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黄伟生 镇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分管党政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的党政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接待、档案、会务、调研、督办、对外联络、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
黄湘宁 镇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政法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司法、打私、农业农村、雨污分流、水利、林业、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中的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反邪教、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等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中的农业、林业、水利、农业农村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移民、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中的指导生活污水处理有关工作;分管综合事务中心中的有关社会维稳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中的有关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村容村貌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含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杨涌滨 挂职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专职负责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郑光海 镇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组织、基层党组织建、干部、公务员、人才、机构编制、老干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卫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中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工作、村镇规划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中的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导村(社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含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分管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吴志良 镇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台、政协联络、教育、应急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村财务、三资平台、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统计、工业、商业、商务、市场管理、交通、通信、能源、供水、电子商务、科技工作。分管党政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港澳、政协联络工作;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急管理、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防旱、防汛、防风、森林灭火、防灾减灾等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消防管理工作;分管综合事务中心中的有关农村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中的企业管理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含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中的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
饶晓冬 镇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军民融合、退役军人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含城市管理执法)。分管综合事务中心中的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和配合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含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中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镇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 航 镇委委员、镇纪委书记,负责纪律检查、监察、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陈晓伟 镇人大副主席,抓好镇人居环境整治督促检查工作。分管党政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的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人大其他工作。
陈 妍 副镇长,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事务、政务服务、殡葬管理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中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行政执法工作(含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中的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事务(婚姻登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济)、殡葬管理、残疾人事务,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
黄祝龙 镇委委员人选、普侨派出所所长,分管市公安局普侨派出所工作。
中共普侨镇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