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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洪阳镇“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31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印发《洪阳镇“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洪阳镇“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洪阳镇委

  洪阳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洪阳镇“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3月5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百千万工程”五年显著变化攻坚战推进会会议精神,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乡风貌品质,根据《揭阳市“百千万工程”村居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普宁市“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提升城乡风貌品质为目标,聚焦镇区、村居、道路、水域四大板块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集中力量攻坚解决环境卫生、城乡秩序、整体风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全力构建干净整洁有序、宜业宜居宜游的城乡环境,奋力建设和美新洪阳。

  二、整治重点

  (一)镇区环境整治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扫镇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除积存垃圾与卫生死角,增加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确保路面洁净。

  2.镇容镇貌秩序规范管理:整治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停放、乱张贴、乱拉挂等“六乱”现象;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加强公交站亭、路灯、座椅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清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占道经营及流动摊贩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主次干道特别是省道236、省道237、洪阳大道、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

  4.镇区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合理布设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加强日常维护、清洗与消杀工作,提升垃圾收集转运效率,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二)村居环境整治

  1.村内道路(含与邻村共用道路)整治:清除路面及两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宗垃圾,保持道路通行畅通。

  2.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及周边整治: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清除散落垃圾,保障公共区域整洁有序。

  3.农房门前屋后及外立面整治:规范物品摆放,严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及时拆除断壁残垣,清理外立面乱涂乱画和小广告,实现畜禽集中圈养。

  4.垃圾集中收集点(屋)及垃圾桶管护:对垃圾收集点位及容器开展全面清扫清洗,确保周边无积存垃圾、地面无积水、内部无乱堆乱放。

  5.公共厕所整治:清理积水积便、乱涂乱画等问题,清除周边积存垃圾,实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6.生态小公园管护:清除垃圾杂物,修复步道坑洼,修剪绿植残枝枯叶,严禁乱搭乱建、圈养畜禽,维护公园生态。

  7.拆围(违)空间利用:依托央企等资源,因地制宜对清拆后的闲置空间进行绿化、硬化、靓化、美化,打造微景观,覆盖裸露地面。

  8.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科学规范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做好物料覆盖、路面硬化,增加道路日常清扫和洒水频次,严防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从严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9.村庄周边整治:清理垃圾杂物,疏浚沟渠河流水体,管护修剪各类苗木,整治田园乱搭建等问题,优化村庄周边整体环境。

  (三)道路卫生整治

  1.路面及路域范围保洁:全面清扫省道乡道路面、路肩、边沟,清除积存垃圾、渣土、杂草、抛洒物,加强沿线绿化养护;清洗沿线护栏、标识牌等设施,确保道路整洁。

  2.道路沿线市容秩序规范: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规范沿线商铺经营秩序,清理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等问题。

  3.交通设施维护完善:及时修复破损路面、路肩、隔离墩;完善更新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等设施;清理遮挡视线的绿化枝叶,保障道路通行视野。

  4.道路交通安全与停车秩序整治:整治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抛洒滴漏;加强交通疏导劝导,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5.附属区域环境治理:整治公交站场、桥梁涵洞、道路交汇处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乱涂乱画,提升道路附属区域环境质量。

  (四)水域环境整治

  1.水面漂浮物清理:常态化打捞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等水域表面的垃圾、水葫芦、浮萍、废弃漂浮物,保持水面洁净。

  2.岸坡环境整治:清除河湖库塘岸坡积存垃圾、渣土、杂物,拆除沿岸违章搭建,整治乱堆乱放行为。

  3.水域清淤疏浚:定期对淤积严重的河道、沟渠、池塘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水体功能和行洪能力。

  4.入河排污口管控:排查整治各类非法排污口,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倾倒垃圾废物等违法行为,严控污染物入河。

  5.生态护岸与长效管护:因地制宜实施岸坡绿化美化,修复水体生态;落实河长制责任,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保洁机制。

  三、时间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3月—4月底):广泛组织发动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等参与“百日攻坚”行动,迅速掀起整治工作热潮;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环境卫生问题底数,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社区)清洁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全镇34个村(社区)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庄”标准。

  (二)达标提升阶段(4月底—5月底):对各村(社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逐一检查验收,推动全镇34个村(社区)居达到“干净整洁村庄”标准。聚焦垃圾收运、镇容镇貌、公共厕所管护等难点问题,逐一攻坚破题,探索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整治措施。

  (三)巩固优化阶段(6月):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优化提升,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推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推动镇区环境提标提质。高频次、高质量清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全面开展“六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道路两侧店铺、农贸市场、施工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在“拔杆、拆围、增绿、硬化”等方面发力。加大对第三方保洁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保洁责任落地落实。(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持续开展村居清洁行动。以自然村为单位,重点整治村主干道、村标、美丽圩镇“七个一”等关键点位环境卫生,全面清理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红白事垃圾、废弃家具。结合每周村庄清洁日,广泛动员党员群众自觉做好房前屋后日常环境卫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清理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做好农村水体综合治理。对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定期对农村的沟渠、池塘、溪河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无漂浮物、障碍物、黑臭水体和污泥淤积。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污水直排、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深入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引导沿街商户、村(社区)民积极配合,自觉做好门前屋后的清扫清洁工作。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精细管理,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保洁机制。逐步推动各村(社区)引入专业企业或购买社会化外包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环境卫生公司管,镇村管公司”。继续完善推广“积分制”、“星级评比”等长效机制,推动人居环境从“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党群服务中心、镇综合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合力。依托“党建星期四”活动机制,“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村(社区)每周确定1个重点清理整治区域,集中开展房前屋后清理、公共区域清扫、沟渠清淤、绿化养护等志愿活动;各单元领导按照挂钩联系安排,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凝聚全民整治合力。(牵头单位: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镇团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六)强化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保障。按照“财政补一点、集体挤一点、村民收一点、乡贤捐一点、民俗基金支持一点”的思路,多渠道筹措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镇财政统筹用好各专项资金及自身可支配财力等,及时足额下拨卫生保洁补助资金至各村居。10月底前,推动各村(社区)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因地制宜向当地村(社区)民收取保洁服务费(未实行村民缴费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得使用上级卫生保洁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居内老人会、民俗活动小组、内外乡贤支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动村庄保洁常态长效运转。(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统筹部署推进全镇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做好本村(社区)保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城乡环境实现大提升、大变样。

  (二)做好资料报送。各村(社区)要对照方案要求,每半个月推动一批村(社区)完成清洁整治,于每月12日、27日将已完成整治的自然村、社区名单填写至《洪阳镇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汇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至“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检查。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体系,由镇人大主席牵头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成立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各村(社区)工作情况将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差异化奖励。


  附件:洪阳镇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洪阳镇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汇总表

乡镇场街道

行政村(社区)

自然村

是否

完成

清洁

完成时间

责任人

备注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XX镇

1

xx村

1

xx村





2

xx村





3

xx村





4

xx村





5

xx村





6

xx村





7

xx村





2

xx村

1

xx村





2

xx村





3

xx村

1

xx村





4








5








  备注:此表请于每月12日、27日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首次报送时间为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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