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洪阳镇岐岗村集体园地、铺面、厂房及仓库出租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26 21: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发挥村集体资源资产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经洪阳镇岐岗村党总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拟对岐岗村集体园地、铺面、厂房及仓库进行公开招标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标的底价以深圳市诚正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标的共有6份,分别是:第1份洪阳镇岐岗村沙园路志忠楼西面园地,面积0.71亩,租期20年,招标底价每亩2000元/年;第2份洪阳镇岐岗村沙园南路南面园地第一块,面积3.25亩,租期20年,招标底价每亩2000元/年;第3份洪阳镇岐岗村沙园南路南面园地第二块,面积4.00亩,租期20年,招标底价每亩2000元/年;第4份洪阳镇岐岗村引榕沟下园地,面积5.70亩,租期20年,招标底价每亩2000元/年;第5份洪阳镇岐岗村广场铺面,一共5间,总面积180平方米,租期20年,招标底价25000元/年;第6份洪阳镇岐岗村广场南侧厂房及仓库,总面积1100平方米,租期15年,招标底价73000元/年。现场地域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面向岐岗村户籍的18周岁(含)以上有经济能力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第1份洪阳镇岐岗村沙园路志忠楼西面园地每次加价为100元,第2份洪阳镇岐岗村沙园南路南面园地第一块每次加价为100元,第3份洪阳镇岐岗村沙园南路南面园地第二块每次加价为100元,第4份洪阳镇岐岗村引榕沟下园地每次加价为100元,第5份洪阳镇岐岗村广场铺面每次加价为500元,第6份洪阳镇岐岗村广场南侧厂房及仓库每次加价为100元,最高报价的竞标人确定为中标。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岐岗村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在签约后应及时向岐岗村委会缴纳第一年租金和押金(每份园地标的尾年租金作为押金,铺面缴纳10000元作为押金,厂房及仓库缴纳20000元作为押金),以后租金每年一缴(每份园地标的第11年每亩增加200元/年并按此标准至合同终结,铺面第11年增加2500元/年并按此标准至合同终结,厂房及仓库第11年增加2000元/年并按此标准至合同终结),具体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书执行。如不按时交款、不按时与岐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岐岗村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须知

  (一)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岐岗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投报名人于报名期间向招标方岐岗村村委会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份标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户名: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账号:80020000001120341,行名:广东普宁农商银行),岐岗村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不中标者于成交确认书发出后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者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报名人于报名期间用电脑进入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https://pn3z.jieyang.gov.cn/pnqt/#/index)网上竞投模块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需先注册),选择有意向的电子竞投进行报名,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即洪阳供水厂旁原洪阳镇人社所)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等资料一式三份。

  四、竞投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竞投意向人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该项目的竞投活动。竞投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30至10:30,竞投人于竞投时间内用电脑登录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竞投模块,进入相应的电子竞投中参加竞投,逾期不予接纳。竞投时,按规定的竞投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价高者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puning.gov.cn/jypnhyzzf/gkmlpt/index)上公布。

  六、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应及时到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成交确认书,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单方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次出租园地用于农业种植,铺面用于商业,厂房及仓库用于工业,以上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中标人不得用来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和建设行为,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余少武   联系电话:13322751109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许同志   联系电话:18826053969

  八、发布时间:2026年 1月26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