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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遗失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8 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兹有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为加强证件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相关证件信息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证件号
1吴凯旋19200297159
2陈塾钟19200297160
3黄增勇V447920
4叶长青V447931
5赵少雄19200297131
6颜剑洪19200297154
7黄永健19200297161


  以上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洪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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