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洪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洪阳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揭阳市、普宁市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本着公正、规范、准确的原则,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2024年,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累计公开114条信息,其中工作动态56条,业务工作52条,部门文件2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我镇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业务操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今年我镇共收到1件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网站的运营管理,定期更新各栏目内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质量。二是认真做好错敏字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历史稿件错敏排查,按时按质做好问题整改和反馈,确保政务公开网站高质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以来,我镇严格遵循上级指示,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信息管理效能,强化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经核查,我镇不存在政务新媒体僵尸号以及涉及安全、涉密等严重问题或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三审三校”机制及备案规定,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在经过严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予公开。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跟进落实。2024年,我镇选派业务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以此保障平台建设和常态化监测等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的速度还需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创新意识有待增强;三是公众参与度低,一些政务公开可能缺乏公众参与度,导致公众对政务信息的认知度和理解度较低。为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我镇将持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办法等。通过上述几项制度的有机结合,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的框架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保证。
二是注重公开时效。进一步主动了解居民对公示信息的需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深化公开内容,有针对性地搜集、采写和公开信息,做到事前征求广大居民意见,事中争取广大居民参与,事后接受广大居民检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结合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新兴形式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洪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