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普市林长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普市林长办〔2023〕2号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