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普府规[2021]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军埠镇莲坛村村民陈灿彬、陈晓珊建房(农村宅基地)申请已经村两委审查符合条件,并同意上报镇政府审批。经军埠镇人民政府审查,该2户符合普宁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规定,拟予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陈灿彬,莲坛村村民,申请面积70.5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
2、陈晓珊,莲坛村村民,申请面积70.5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军埠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2357276。
特此公示。
军埠镇人民政府
2023 年1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