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军埠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附件: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