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现将普府防办〔2021〕37号《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普府防办[2021]37号——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揭市防办〔2021〕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