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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蓝海之星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15:3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普教发〔2026〕3号


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蓝海之星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终止办学、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同意你中心即日起终止办学,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44528180000108号)。

  请接到此批复后,妥善做好停办后的善后工作,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相关手续,并于2026年2月14日前将印章缴交我局按规定销毁。



  普宁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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