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科技工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揭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揭科字〔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4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普宁市科学技术局在2024年7月16日17∶30前审核提交,超时上报将延至下一批次。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普宁市科学技术局在2024年8月16日17∶30前审核提交,超时上报将延至下一批次。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普宁市科学技术局在2024年9月16日17∶30前审核提交,超时将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首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先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获取注册码,再到“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并填报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高企资格到期的,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沿用原账号登录申报。[具体内容参照《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261号),请至以下网址查看: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395623.html]申报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但为便于后期管理,企业应自行整理归集申报材料存档备检。
(二)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申报企业,要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评。申报企业须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按上级通知要求,会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对未能通过现场核查或不推荐的申报企业,市科技局将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源财 联系电话:222243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揭科字〔2024〕16号)
普宁市科学技术局 普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2024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