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里湖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里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里湖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动员会和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普宁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安委[2021]2号)文件精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里湖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同时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六个单元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应急办、综治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市监所、消防队、教育组、卫生院、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三、主要任务
(一)防范化解客货运驾驶人不安全驾驶风险。
1.在本镇籍“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全面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接入省政府智能监控系统,通过自动、人工及“粤商通”等平台,及时预警、纠正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监控数据证实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应急办)
2.利用技术手段、征信机制等督促客货运驾驶人提升审验率、满分学习考试率、换证率、违法处理率。(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3.建立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交通违法、交通运输事故突出的驾驶人行业禁入规定。(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二)防范化解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风险。
4.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5.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活动,加强农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开展交通安全进驾校活动,做到精准靶向宣传。(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教育组、各村居)
6.推进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业务网上申请、在线学习和实时监督。(交警里湖中队)
7.定期开展“五大曝光行动”,持续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交警里湖中队)
8.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广泛推动在全镇范围内创建“零酒驾”单位厂企、乡村、社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让酒后禁驾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交警里湖中队)
9.推广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政策,即“学法减分”政策。(交警里湖中队)
(三)防范化解旅游客运、长途客运风险。
10.提升“两客一危一重货”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11.对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移所有权或转出登记地所属市级行政区域。(交警里湖中队)
12.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智能视频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交警里湖中队、公共服务办公室、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13.在客流集中区域建立招呼站,落实安检等制度措施。(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14.围绕高铁等站点大力发展短途客运或公共交通,逐步减少长途客运班车。(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15.建立交通、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安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异地经营包括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招揽包车合同外旅客乘车、无有效包车合同、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等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便捷,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公共服务办公室、交警里湖中队)
(四)防范化解网约车、拼车非法营运风险。
16.建立市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以及相关职责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切实承担承运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平台企业与驾驶员的法律关系,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
17.对在营运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网约车事故,延伸倒查平合公司履行承运人主体责任情况。(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应急办)
18.制订我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新业态监管政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大力度推动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强化源头企业监管力度和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网约车市场经营行为。(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五)防范化解货车超限超载风险。
19.实行定点治超、流动治超、高速入口治超、货运源头治超、数据共享治超“五同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20.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对重点货运源头实行24小时监管。(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
21.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和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落实“货车必检”。(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
(六)防范化解货车非法改装风险。
22.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门店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市监所)
23.深化“百吨王”专项治理,2021年内现场查处“百吨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10%以上。(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24.紧盯采矿场、砂石料场,建立“百吨王”交通违法案件倒查机制,查处的“百吨王”运输车辆,一律倒查其货运源头单位和车辆改装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防范化解危运车泄漏风险。
25.用好“两客一危一重货”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瓶装燃气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应急办)
26.制定与政府智能监控系统相配套的违法违规行为非现场处罚标准与办法。(应急办、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27.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全市危运从业人员的“安全码”,对“红码”人员实行行业禁入。(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
(八)防范化解“黑校车”风险。
28.2021年底前,全面清理、淘汰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教育组、交警里湖中队)
29.在农村中小学,以校为单位、以班为单元,常态化做好农村学生乘车需求摸底统计,增加合规校车接送学生,严防“黑校车”。(教育组、交警里湖中队)
30.严格落实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校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负主要责任,导致学生伤亡的,对公办学校的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教育组、交警里湖中队、应急办)
(九)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风险。
31.公安机关牵头,通过警邮、警保、警企等合作方式,扩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覆盖面,提高摩电办牌办证率。(交警里湖中队)
2021年底前,由镇政府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户籍化管理。(综治办、各村居)
32.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摩电亡人事故的,延伸调查销售门店安全管理责任。(市监所)
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推行“带牌销售”,加快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下乡进村”。(交警里湖中队、市监所)
33.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作出安全承诺,快递员不使用无牌无证摩电,上路行驶必须戴头盔。(里湖邮政支局)
34.在主干路或摩电通行量大的道路,设置连续的非机动车道或机非隔离设施。(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十)防范化解“泥头车”伤人风险。
35.出台渣土运输车辆监管考核办法,禁止向无牌无证和没有盖板的车辆装载渣土,将渣土运输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36.对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十一)防范化解“私家车”交通违法风险。
37.借助高德、百度等导航平台,强化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语音预警提示。(交警里湖中队)
38.针对“私家车”常见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及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39.督促酒吧、KTV等场所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加大酒驾劝阻宣传引导。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通过电子屏、点歌系统片头循环播放杜绝酒驾宣传警示内容,提醒消费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自觉远离酒驾。(交警里湖中队、公共服务办公室)
(十二)防范化解公交车危及公共安全风险。
40.督促公交车运营企业对车辆及驾驶员全面实行“一日一排查、一日一教育”制度,及时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驾驶员遇有非法干扰和不法侵害时,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处置,严防开“赌气车”“冒险车”,确保公交车运行过程的安全。(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
41.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交警里湖中队)
(十三)防范化解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薄弱风险。
42.加大农村公共交通投入,从源头上化解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风险。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补助标准,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经济发展办公室)
43.2021年底前,县乡道与国省道平交路口100%完成“一清一灯一带”(清理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国省道沿线村道出入口100%完成“平安村口”建设,在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行过街、照明路灯等设施。(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经济发展办公室)
44.深入开展“警保合作”,全面落实“两站两员”实体化运作;加大对面包车超员,货车、拖拉机载客,摩电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交警里湖中队、各村居)
(十四)防范化解道路安全设施缺失风险。
45.全面梳理在役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中间隔离带,对存在隐患的全面整治提升。(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经济发展办公室)
46.建立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路三方”联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完成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路段整治和危桥改造。(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经济发展办公室)
47.在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急弯陡坡、出入口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增设必要的灯光照明、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提升中间隔离和路侧防护栏(防撞墙)等级。(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
(十五)防范化解施工路段事故多发风险。
48.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期间配合辖区交警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改道设置、通行引导等工作。每个施工路段必须按规定设立“路长”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在施工路段两侧全过程管控施工期间的道路安全风险,规范停放施工车辆、规范摆放标志牌、规范引导过往车辆。(经济发展办公室、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交警里湖中队)
49.施工现场夜间必须按规定摆放安装警示灯,警示过往车辆;夜间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不得随意横跨、穿行施工路段。(经济发展办公室、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十六)防范化解应急处置不当风险。
50.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卫生院、公共服务办公室、应急办、消防队)
51.畅通院前救治、院中急救“绿色通道”,努力把交通事故伤亡损失降至最低。(卫生院、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应急办、消防队)
52.全面推广使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时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抢救费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时救治、省时高效、减少伤亡的积极作用。(交警里湖中队、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53.在重大敏感时期,强化重大交通安保组织部署。协调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广旅游体育等部门,成立交通安保联勤临时指挥部。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信息优势,结合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和路面监控探头等科技手段,及时指挥调度处置拥堵、事故等突发交通警情。(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应急办、公共服务办公室、消防队)
(十七)防范化解监管不精准风险。
54.在数字政府的框架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政务大数据中心对道路交通视频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能力,加强部门间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共享应用,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市“一网统管”体系,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联动。(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应急办)
55.运用大数据手段对“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及路段开展“画像”(安全风险量化评估),作为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将高风险的人、车、路、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应急办)
56.加密、高清化改造并共享路面视频监控设备,充分借助ETC数据实现全路网区间测速,在疲劳驾驶易发路段安装声光警示设备。探索将智能监控及“画像”信息与周边县、区共享,实现联防联控。(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应急办)
57.对死亡1人以上、涉及“两客一危”和校车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开展深度调查、责任倒查和曝光。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应急办、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58.积极引导重点运输企业备案注册,提高备案注册率,同时结合企业信息查询提示工作,及时提示、督促企业清理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市监所)
(十八)防范化解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风险。
59.建立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机制,针对浓雾、雨、霜冻、大风等恶劣天气高影响隐患路段,形成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管控、发布、处置、反馈、评估等管理工作闭环,有效防范化解雨、雾等恶劣天气对交通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和避免因恶劣天气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上旬)。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集中攻坚(2021年5月至11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相关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各单位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度,全面落实整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重点梳理“排查了哪些风险、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并于2021年底前将落实情况报镇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2021年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实施此次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应急联动、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压实责任,强化检查督导。要强化对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督查力度,镇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安排时间对各责任单位的系统防范化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舆论氛围。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请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周工作计划,并于12月20日前向镇应急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