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美、新池内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里湖镇金里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里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7日
里湖镇金里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里湖镇金鲤路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督办的通知》(普道安办[2021]19号)文件,市道安办对我镇金里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导,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市领导现场调研金里路指示要求,有效治理该路段占路为市问题,消除该路段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健全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
二、 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金里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有效治理金里路占路为市现象,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2022年2月28日前,争取达到撤销挂牌督办的标准。
三、整改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金里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邱海兵(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伟鹏(镇长)
副组长:陈晓明(镇党委副书记)、王炜(镇党委副书记)、庄礼儒(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谢文鑫(副镇长)
成员:镇其余领导班子成员、杨钊鸿(交警里湖中队)、蔡伟涛(里湖派出所)、郑文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潘智明(里湖市监所)、李立伟(富美村书记)、王建鸿(新池内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炜同志担任,成员由林运强、李建伟、孙晓斌等同志组成,负责金里路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金里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设立5个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一)宣传组
组 长:谢文鑫
成 员: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市场办)、里湖市监所,富美村、新池内村“两委”干部
工作职责:采用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门前三包”制度,进一步增强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认识,要求商贩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交通违法整治组
组 长:杨钊鸿、郑文生
成 员:交警里湖中队、交通运输局里湖执法中队,富美村、新池内村“两委”干部
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金里路的日常路面巡查管控,各相关村“两委”干部配合职能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限超载、乱停乱靠、闯红灯、逆行,驾乘摩电不戴头盔、安装遮阳伞(挡雨胶板)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道路、市场整治组
组 长:谢文鑫
成 员: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值班组,富美村、新池内村“两委”干部
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市场办)加强对金里路日常巡查管控,值班组以及相关村“两委”干部配合镇行政综合执法队每天对商贩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
(四)设置交通设施组
组 长:王炜
成 员: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对接市有关部门完善金里路交通设施,设置金里路桥下减速带设施,增设让行标志、中央隔离栏以及红绿灯。
(五)安全保卫劝导组
组 长:蔡伟涛
成 员:里湖派出所
工作职责:负责维持整治秩序,杜绝各种阻挠因素发生,
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11月)。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市领导现场调研指示精神,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集中攻坚(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度,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2年2月)。各工作小组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巩固整治成效,提炼好的工作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金里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迫在眉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要充分认识本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整改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参与整改,及时发现和主动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如期实效。
(二)严格执法、有效实施。各工作小组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坚决进行纠正和打击。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法律文书,确保严格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而造成冲突,预防造成群体事件的发生,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压实责任,强化检查督导。各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四)明确专人,强化信息报送。各工作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上报金里路路段整治情况(行动相片,出动人数,查处数量),于每月20日前上报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道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