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审批农村住宅建设用地,按照《普宁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普府规〔2021〕3号)和《普宁市农村宅基地(旧宅改建)、集体建房申请审批工作指引》(普农规〔2022〕1号)文件要求,由村民自主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经镇联合审批,现将里湖镇近期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行政村
户主
申请建房用地地址
宅基地面积(㎡)
层高(层)
是否符合“一户一宅”
审批情况
备注
1
新池内村
陈晓东
里湖镇新池内村
38
5.5
是
审核通过
旧宅改建
2
廖惠华
71
公示期限: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里湖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663-2771666
里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