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光伏电站管理办法》(粤扶办〔2018〕98号附件1)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将有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通知》(国开办法〔2020〕16号)相关规定,结合各村电站容量,经讨论同意,现对我镇补充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资产进行确权。
一、确权比例
里湖镇补充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村级扶贫电站项目共26个,总规模为1656.31千瓦,带动贫困户为4029户17327人,壮大蓬和、松溪、寨洋三个省定贫困村集体经济。
1、蓬和村村级电站2个:普宁市里湖镇蓬和村蓬和小学楼顶147.75KW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普宁市蓬和村九斗村委屋顶31.86KW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项目总规模177.61千瓦,蓬和村资产确权比例为100%。
2、松溪村村级电站6个:里湖镇竹林中学128.1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里湖镇松溪村松溪小学143.075kw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里湖镇松溪村松溪小学90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松溪村民委员会屋顶48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松溪村民委员会停车棚55.8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里湖镇竹林中学停车棚55.8Kw,项目总规模520.775千瓦,松溪村资产确权比例为100%。
3、寨洋村村级电站5个: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石牌小学教学楼楼顶84.96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办公楼楼顶大埕停车棚卫生站办公楼楼顶88.74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三方小学教学楼楼、三方村篮球场东部棚顶95.4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三方村篮球场西部棚顶49.5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石牌中学教学楼楼顶90KW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项目总规模408.6千瓦,寨洋村资产确权比例为100%。
4、庵埔村村级电站(项目规模45.2千瓦)、池美村村级电站(项目规模30.16千瓦)、竹林村村级电站(项目规模30.16千瓦)、汤头村村级电站(项目规模10.44千瓦)、古岭村村级电站(项目规模51.62千瓦)、竹头村村级电站(项目规模22.42千瓦)、冷美村村级电站(项目规模20.355千瓦)、庵埔村庵埔老人院村级电站(项目规模27.435千瓦)、麻园村麻园老人院村级电站(项目规模29.5千瓦)、竹头村竹头小学村级电站(项目规模39.235千瓦)、七贤村鹊巢中心幼儿园村级电站(项目规模37.76千瓦)、七贤村七贤小学村级电站(项目规模93.6千瓦)、汤头村汤头小学村级电站(项目规模104.5千瓦)等1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总规模为542.385千瓦,各村具体确权比例为:新松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17人34.534千瓦,确权比例为6.37%;富美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2人4.063千瓦,确权比例为0.75%;田中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3人6.094千瓦,确权比例为1.12%;冷美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53人107.664千瓦,确权比例为19.85%;池美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21人42.659千瓦,确权比例为7.87%;竹头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13人26.408千瓦,确权比例为4.87%;七贤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63人127.978千瓦,确权比例为23.6%;庵埔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22人44.691千瓦,确权比例为8.24%;汤头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18人36.565千瓦,确权比例为6.74%;古岭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4人8.126千瓦,确权比例为1.5%;白水磜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7人14.22千瓦,确权比例为2.62%;龙兴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29人58.911千瓦,确权比例为10.86%;圆潭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14人28.44千瓦,确权比例为5.24%;麻园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1人2.031千瓦,确权比例为0.37%。
二、其他说明
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以上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资产确权以后续政策规定为准。
里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