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因原领导小组成员变动,镇政府决定调整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里湖镇食品安全工作。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邱海兵
副组长:王俊强
成 员:潘智明、周凯鸿、陈镇松、李旭伟、蔡伟涛、
林曼龙、李武盛、洪钟汉、刘景斌、邱伟然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邱伟然兼任。
在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领导的同时,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单元、到村、到人的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1、实行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单元、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企业的形式,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加强对所包村组、企业的监督和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单元长,做到发现一宗上报一宗,不徇私舞弊。
3、单元长对上报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要加强对驻村干部和村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防止虚报和漏报。
4、把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村支书、主任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里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抄送:镇委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