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25号)和《关于下达我市2023年、202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结余资金的通知》(普农【2025】31号)文件要求,流沙北街道收到2023年、202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下达资金95218元,用于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帮扶工作。
经街道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95218元进行分配,分配对象为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50户117人,用于改善提升脱贫户生产生活条件。分配方案坚持动态调整,体现精准化、差异化扶持,其中:有特殊困难的3户脱贫户适当倾斜,大扬美村脱贫户陈育兰、陈怀鸿每户3500元,白沙陇村脱贫户肖少珠3618元,剩余47户脱贫户平均每户分配1800元。分配资金由流沙北街道办事处按《流沙北街道2023年、202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结余资金分配明细表》拨付给相关村委会落实分配到户,并依程序公开公示。
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办事处
2025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