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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02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宁市农村宅基地(旧宅改建)、集体建房申请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普农规〔202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流沙东街道溪心村顾楚坤、顾海钦、顾佳亮、顾佳荣、顾佳裕、顾秒琴、顾俊森、李妙珊、顾培宾、顾培仕、顾琦琦、曾映銮、顾荣森、詹妙华、陈冰虹、顾贤钦、顾婉婷、顾义正、顾佳浩、顾义鸿、顾英东、顾英浩、顾泽虹共23户农村宅基地申请已经村两委审查符合条件,并同意上报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审批。经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审查,以上23户符合普宁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规定,拟予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溪心村顾楚坤,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1.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2、溪心村顾海钦,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1.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3、溪心村顾佳亮,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3.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4、溪心村顾佳荣,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3.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5、溪心村顾佳裕,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4.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6、溪心村顾秒琴,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4.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7、溪心村顾俊森,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4.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8、溪心村李妙珊,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4.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9、溪心村顾培宾,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0、溪心村顾培仕,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1、溪心村顾琦琦,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2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2、溪心村曾映銮,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2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3、溪心村顾荣森,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4、溪心村詹妙华,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5、溪心村陈冰虹,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6、溪心村顾贤钦,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1.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7、溪心村顾婉婷,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1.5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8、溪心村顾义正,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19、溪心村顾佳浩,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20、溪心村顾义鸿,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21、溪心村顾英东,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22、溪心村顾英浩,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23、溪心村顾泽虹,申请宅基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663-2839965。

  特此公示。



流沙东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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