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现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翁特勉 党工委副书记 政法委员 协助党工委书记抓综治信访维稳和政法工作,负责党政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禁毒、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劝导站、网格化、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环境卫生、民政事务、殡葬管理、残疾人事务、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12345”诉求办理工作。
分管党政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中的网格化服务,农业农村办公室中的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办公室中的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办公室中的民政事务、殡葬管理、残疾人事务、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民政殡葬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综合事务中心总体工作。联系派出所、司法所、环卫所。
黄少春 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救助救援、卫生健康、爱国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
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中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救援工作,公共服务办公室中的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党群服务中心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保医保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联系专职消防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