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流南办〔2021〕6号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揭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意见(暂行)》,根据《关于印发<普宁市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办电〔2021〕6号)精神,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市下达的献血任务,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做好街道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2021年6月4日前;
二、献血地点:市采血站(南平路一号,即原老法院);
三、献血对象: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抓落实,带头献血;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献血任务。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5日